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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的意见

  (二)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中开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活动。要以各级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司法权的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权力观、岗位职责、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提供思想保障。要紧密结合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实际,围绕防范权力风险,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学习英模先进事迹,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手中权力面临的风险、滥用手中权力的危害,做出用好手中权力的庄严承诺。要通过经常性和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打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
  (三)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依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要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领导人员为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这一中心任务,开展理想信念、企业经营理念、廉洁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思想保障。要针对企业领导人员思想特点,确定教育载体,开展“企业发展为什么,企业发展依靠什么,企业发展遵循什么”学习讨论活动,特别是要通过剖析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山西襄汾溃坝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和三鹿奶粉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认清廉洁从业、依法经营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增强廉洁守法意识;通过查摆和整改企业领导人员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奢侈浪费、公款消费、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侵吞国有资产,损害出资人利益和企业利益,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问题,将教育落到实处。要通过经常性反复性的教育,使企业领导人员能够坚持用法纪约束自己、规范行为,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四)在农村领导干部中开展“心系群众、廉政为民”主题的教育活动。要以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线,切实抓好宗旨意识、政策法规、群众纪律等方面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障。要紧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向全省廉洁从政十大标兵甘南县兴十四村党支部书记付华廷、望奎县宽五西村党支部书记余树德、望奎县正兰头村党支部书记贾振刚,以及尚志市元宝村党支部书记张宝金、长营村党支部书记张秀林等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先进人物事迹学习活动,争做优秀农村党员干部,为广大群众树立一心为民、廉政为公的榜样;开展“农村干部怎么当”廉政承诺公示活动,通过强化学习,加深对“上任前想什么、在任时干什么、离任时留什么”等问题的理解,向广大农村群众做出承诺,接受监督,通过认真查摆和整改,切实解决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村利益,思想保守、因循守旧,形式主义、式主义、违背科学发展观,组织软弱涣散、领导能力不强等问题。要通过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提高对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倡导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作风。
  (五)在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中开展“增强廉政意识,正确运用权力”主题教育活动。要以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为重点,利用上岗前这一时机,抓好权力观、责任意识和廉政知识等方面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组织开展“领导就是责任,岗位就是义务”学习活动,讨论走上领导岗位后如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等问题,加深对正确行使权力的认识。要围绕“审用权、慎用权、严用权”组织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黑纪发[2008]32号文件),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育阵地作用,对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进行系统廉政知识教育培训,将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计划,逐步建立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要通过阶段性的集中教育和培训测试,使新提职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能够知纪懂法,廉洁从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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