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3.完善水权转换机制,调整用水结构,抓好农业综合节水和工业节水。加强雨水、洪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节水工程改造,提高污水、废水集中处理率和再利用率。2010年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牵头,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4.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力争到2010年末,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水耗削减幅度不低于全国的总体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率超过75%。2009年提前完成淘汰“五小行业”落后产能和燃煤电厂脱硫改造。2012年全面完成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9户企业和年能耗5万吨标煤以上的83户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工作,完成100项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发和50个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同城化。
1.2010年前建成以银川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4个地级市为次中心的“半小时通勤圈”。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等部门配合,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推行城际公交和出租车跨区域服务,2009年开通银川-吴忠、银川-石嘴山城际公交、银川-宁东基地和吴忠-宁东基地城际公交。2010年开通银川-中卫、吴忠-太阳山城际公交,打造城市带快速便捷通道。逐步整合国道、省道收费站,实现无障碍快速通行。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有关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3.2010年实现地级市电视节目同网传输、同步收看,逐步统一沿黄城市通讯、邮政资费标准。
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牵头,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4.2009年启动4市之间公积金贷款购房“同城化”试点,2010年在沿黄城市带有条件的市县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2012年全面实现。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办、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配合。
5.2010年实现金融IC卡同城化,降低同城金融交易成本。
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牵头,人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厅配合。
6.2009年实现滨河大道全线贯通。
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7.2009年完成沿黄河特色旅游景观长廊和标志性建筑的规划设计,2010年底基本完成沿黄地标性工程和部分休闲旅游景点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旅游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配合,沿黄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8.2009年在重要景区之间开通快速旅游交通专线。逐步推行线路多样、时间灵活的“旅游一票通”,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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