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规范的核算制度和补贴档案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金客”下乡财政补贴核算制度及补贴档案。乡镇财政部门要建立“金客”下乡核算账簿,单独核算“金客”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户为单位建立“金客”下乡分户档案,包括分月《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情况汇总表( 月)》及分户《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申请表》并附相关审核材料(复印件),以备上级财政部门核查及清算;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分乡镇、分月份的《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情况汇总表( 月)》档案,及时申请增拨资金及清算;市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分县区的年度补贴资金发放档案,便于检查和清算。
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参与“金客”下乡联合监督检查;经委部门要加强下乡“金客”生产一致性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规定严格办理车辆登记,为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商业部门要完善市场环境,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汽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监部门要对下乡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质量监督。
各级财政、物价、经委、公安、商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保障购车人合法权益。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各类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发生。享受补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申请表
2.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情况汇总表( 月)
附件1:
辽宁省“金客”下乡财政补贴申请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购车人姓名(单位名称) | | 购车人身份证号码 | |
户主(法人代表)姓名 | | 户口本号码 | |
购车人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购车及补贴情况 |
品牌型号 | | 车辆识别代号 | |
裸车价格 | | 申请补贴金额 | |
存折姓名(收款单位) | | 存折(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财政经办人 | 年 月 日 | 负责人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