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制转轨时期遗留下来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
(三)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服务,“零就业家庭”到当年12月30日为零;登记失业人员中无持续失业一年以上者。
(四)公共就业服务顺利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人员落实,建设规范,社区居民能享受完善配套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粤劳社[2005]21号)和《汕头市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汕劳社函[2005]220号),所有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达到“八统一”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要求;社区普遍按“一居一站”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并挂牌,力争到2010年,100%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每个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并落实财政经费、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服务项目规范公开。
2、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并参加全面统考,2008年底前100%实行持证上岗。
3、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实现与所属市、区(县)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统一安装使用省、市规定的业务软件。2008年底前全市50%社区、2010年底前100%社区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1、在完成辖区劳动力供求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建立包括失业(下岗)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等工作台帐和数据库,并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2、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信息季度更新制度,确保各类信息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3、重点建立就业困难群体个人(家庭)就业援助跟踪服务信息台帐,完善特困人员就业再就业援助检查验收和监控制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1、认真学习国发[2005]36号、粤府[2006]3号文、汕府[2006]53号文以及各项配套政策,重在掌握有关标准和实操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夯实基础。
2、协助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发放工作,并定期走访领证下岗失业人员家庭,跟踪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情况,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