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汕劳社函[2008]19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头务工人员的慰问援助和稳定工作,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劳社电[2008]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头务工人员的慰问援助和稳定工作。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来助的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受灾地区提供帮助。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帮扶方案。请各地将帮扶方案、援助工作负责机构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16日下午上班前报市局就业中心,及时加强援助工作情况沟通并保送书面材料。
三、以实际行动迅速组织慰问援助工作。一是各地要迅速组织人员摸查在本地务工的灾区劳动力人数,掌握动态,制订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二是要确保灾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动员企业要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为他们提供各种劳动保障服务。三是组织企业举办捐款活动帮助企业内部灾区的务工人员。
联系人:董惠金、周仰达,电话:8645029、8645022,传真:8645027,Email:lw8639019@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劳社电[2008]28号)(略)
2、《汕头市关于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务工人员的帮扶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2:
汕头市关于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务工人员的帮扶方案
一、目的
切实做好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头务工人员的慰问援助和稳定工作,为灾区提供汕头劳动保障系统的一点帮助。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就业中心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二)转发省厅粤劳社电[2008]28号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地震受灾地区在汕头务工人员的慰问援助和稳定工作。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来助的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受灾地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