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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的意见》的通知


  (12)报纸变更开版;

  (13)期刊变更刊期;

  (14)设立记者站的审批;

  (15)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企业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核;

  (16)出版物批发单位的审批;

  (17)出版物批发单位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18)设立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的审批;

  (19)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物批发单位的审批;

  (20)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批;

  (21)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审批;

  (22)申请设立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的组织的审批;

  (23)被关闭光盘生产线和被查处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24)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的审核;

  (25)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

  3、审批时限拟由60个工作日变更为30个工作日的项目:

  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专项印刷企业的设立。对于办理这项审批中出现审核意见、论证意见、实地考察评估意见有争议时,按照特殊件的程序办理。

  二、进一步简化非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1、拟由限时件变更为即办件的项目:

  (1)涉外版权合同登记;

  (2)举办地方性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备案;

  (3)批发单位出版物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情况及其变更的备案。

  2、审批时限由1-30个工作日变更为1-20个工作日的项目:

  作品登记。

  三、减少审批论证环节的项目

  1、报纸或期刊、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变更情况:因国家或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生的国家部委办司局或省内委办厅局或其它有关单位的名称变化,导致其所主管的报纸或期刊的名称要随之发生变化,有单位提出变更名称或出版物名称,但办报刊宗旨、业务范围不发生变化的;

  2、报纸或期刊、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主管或主办单位。变更情况:因国家或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生的国家部委办司局或省内委办厅局或其它有关单位的名称变化,导致其所主管的或主办的报纸或期刊的主管或主办单位随之发生变化,有关单位提出变更主管或主办申请,而新的主办单位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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