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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全面促进中医院内涵功能建设。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一是实施中医“三名”工程。2008-2010年,在全省遴选并重点建设37所中医名院、200个左右中医名科,培养300名左右中青年中医临床名家。二是全面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2008-2010年,在全省建设17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25个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项目、10个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1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2个中医临床疗效能力建设项目、9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为15名指导老师配备30名学术继承人。到2010年,全省建成40个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培训15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2000名乡村医生取得中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三是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到2010年,全省有4-5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所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5-6所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水平,70%以上的县(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转运的要求,到2010年,在全省建立和完善以综合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一是加强传染病院(区)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成集传染病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承担疑难病种的救治,并指导全省传染病诊疗;完善11个设区市传染病院(区)建设,使其达到具备收治各种急性传染病的能力;完善各县(市)传染病区建设,使其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急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二是加强医疗急救机构建设。到2010年,完善11个设区市紧急救援中心业务用房、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使其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标准,B1区域(中心城区)、B2区域(城乡结合部)急救半径缩短3-5公里,平均反应时间缩短3-5分钟,回车率小于3%。各县(市)急救站建设若干急救点,有条件的县(市)也可建设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 C区域(农村地区)急救半径缩短8-10公里,平均反应时间缩短5-8分钟,回车率小于3%。三是加强省和市级采供血机构建设。到2010年,全面完成11家市级中心血站的建设任务,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和装备标准。完成省血液中心新址工程建设,加强各设区市采血点(固定献血屋)和储血点的建设,建立完善的采供血服务网络,采供用血工作统一网络管理,血站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100%、成份输血率达到99%。2008、2009年全省自愿无偿献血率分别达到96%、98%,成份输血率分别达到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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