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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省建立基础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并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同发展,9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中心卫生院和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建设达到标准,90%以上的行政村有一所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所)。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省设区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达到标准,基本实现“两个100%覆盖”,90%以上的城市居民出行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省初步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江西特色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省有13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水平,4-5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

  --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在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完成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任务,70%以上的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满足工作需要;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测功能,加强疾病检验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满足各项疾病检验工作的需要,确保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畅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不断加强。二是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 2008-2010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达标率分别达到30%、70%和90%以上,具备基本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每个县至少培训3名师资,全省至少培训300名师资,并由各设区市分期培训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2010年,完成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0%的专业人员培训;2008-2009年,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分别达到40%、70%。四是加强麻风病防治实验室建设,配备疫情监测交通工具及疫情信息网络设备,到2010年,培训各级综合医院皮肤科医生及皮防所麻防专业技术人员960人,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80%以上。五是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经费,配置健康教育工作设备、设施,开展健康教育人员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的社会动员、制定计划、信息传播、行为干预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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