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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市(州、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鼓励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
  (五)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条件成熟的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编委办要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及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实现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后勤服务社会化形式,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后勤服务市场体系。积极推行后勤服务机构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等新的用人机制。
  三、提高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六)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改进服务贸易企业外汇管理,保证合理用汇。要充分发挥贵阳铁路货运口岸的作用,同时,省口岸办要做好相关工作,积极申请在我省设立公路货运口岸。
  (七)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省商务厅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扶持,以软件等为突破口,鼓励信息技术、生产性研发、物流和人力资源等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以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等中心城市为重点区域,以三线军工企业及其他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为导向的服务产业集群。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对高新技术、中医药、汉语教育、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入境手续,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四、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
  (八)大力发展旅游业。省旅游局要依据《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资源特色,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加快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和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提高旅游产品的档次和水平。“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推进黄果树、龙宫、赤水、荔波、梵净山、织金洞等传统观光产品的升级换代;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吃、住、行以及停车场、厕所等问题为重点,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围绕贵阳至广州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把贵州东南部建设成为交通便捷、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国内知名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加快完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实施旅游服务信息化工程,逐步建立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旅游信息服务联网。加大旅游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树立“多彩贵州”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有资质、有实力、上档次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和管理。力争到2010年,我省规划的6个综合旅游区、6个特色旅游区的道路标识系统和供水、供电、通信、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基本完善,旅游道路沿线绿化和景观林建设初显成效,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在旅游集散中心和区域性旅游城市建成一批星级旅游饭店和文化娱乐设施。坚持每年开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集中力量支持会议举办地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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