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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和巡检中发现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状况与监理报告内容有明显的差异,而监理人员又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存在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理及相关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

  七、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管理处。

  附:1.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2.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3.监理快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项目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进度

填写要求:

对上月的形象进度作出说明

建设各方

责任主体

质量行为

填写要求:

对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员到位情况作说明。对建设各方是否存在与质量有关的不良行为作说明

施工现场

上月质量

状况

填写要求:

对上月工程质量情况作出总体评述(包括做得较好的方面及存在的问题)

质量缺陷

或质量隐患

的处理情况

填写要求:

对现场存在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是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作说明(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对质监机构发出的质量文书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检验及抽

检情况

填写要求:

对材料、设备、试件的检验情况进行评述。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提供详细处理意见。对桩基及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检测情况进行评述

 

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变更情况

填写要求:

第一次监理报告应填写建设各方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后若有变动应及时填写,无变动则不填。

 

其它应说明

的情况

     

   项目总监(签名并加盖执业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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