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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办理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登记证明时不再审核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办理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登记证明时不再审核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通知
(珠建建〔2006〕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11月1日起,我局在受理外来企业申请投标备案时,不再审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招标人在受理投标报名或开标、评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中标后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中标企业在办理单项登记时连同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一并送我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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