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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为"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市民政局要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市应急办要加强对全市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5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情况的书面总结和影像资料报市应急办。

  附件:全市"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方案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全市"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方案

序号

活 动 名 称

时  间

组织单位

1

对“防灾减灾日”工作进行部署和统筹协调 

5月上旬

市减灾委

市应急办

2

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民政局

3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5月7-13日

市政府新闻办

市各新闻单位

推出特别节目:纪念“5·12”地震一周年 

5月12日

对全市防灾减灾相关活动动态报道 

5月12日前后

4

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5月7-13日

市教育局

开展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设备隐患排查 

5月

组织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练 

全年

5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科技局

市地震办

组织专家到中小学校开展地震科普专题讲座 

6

开展疾病预防教育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卫生局

7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安监局

8

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公安消防支队

9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气象局

向社会开放市气象台

组织专家到中小学校开展气象科普专题讲座 

10

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 

5月7-13日

团市委

11

开展自然灾害防御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国土局

12

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水利局

13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林业局

14

开展用水、用气、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5月7-13日

市建设局

15

其他市政府部门按职责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5月7-13日

市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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