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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加快发展、提升水平、注重规范”的要求,积极整合农村现有组织资源,坚持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逐步规范,以规范促进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壮大实力,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大户、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到2012年创建农业部示范组织4个,省级示范组织15个,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
  (六)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一是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力争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安全监测中心、县(区)农产品安全监测站、市场和生产基地监测点建设,形成三级监测网络,实施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三是打造农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争创名牌。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七)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在江浙沪地区建立直销、连锁营销网络、开设专卖窗口。加大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力度,积极推动农产品“进超市工程”,提高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鼓励和支持产品知名度较高、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经营”的原则,引领农产品进入各地超市销售。着力加大粮食、水产、畜禽、蔬菜等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完善基础功能、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辐射能力。
  (八)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一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应用,龙头企业技术及产品自主研发和创新,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水平。二是加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力度。健全完善与主导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农技推广体系、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新模式,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三是建立农民培训新机制。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载体,培育专业农民;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载体,培育专业民工;以农民创业培训计划为载体,培育农村创业人才,逐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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