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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蚌政〔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的意见》(皖政〔2008〕46号)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规划》(皖政办〔200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主导产业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深化农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力争实现四大目标。
  1.龙头企业实力有大提升。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60 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1.5:1。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超10亿元的5家,超5亿元的10家,超亿元的20家。
  2.特色主导产业有大发展。种植业建成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水稻、优质花生、优质蔬菜、优质玉米和优质棉花等原料生产基地500万亩;畜牧业建成生猪、家禽、牛羊等15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水产业围绕甲鱼、螃蟹、泥鳅、小龙虾等主导品种建立20个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基地。
  3.农产品竞争力有大突破。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10件,安徽省名牌产品10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安徽省名牌农产品20个。市级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30%以上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建立3个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4.产业化带动能力有大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其中来自农业产业化经营收入在30%以上。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500个,50%以上的农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
  二、发展重点
  (三)培育龙头企业。围绕小麦-面粉-面制品深加工、稻谷-稻米-米制品深加工、油料-油脂-油脂深加工、棉花-皮棉-棉制品深加工、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和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深加工等六个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输业。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实施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我市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输业,不断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档次。
  (四)壮大产业基地。坚定不移地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建设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一是优化粮油棉生产基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粮油棉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小麦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和玉米振兴计划“三大”行动,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重点建设小麦、水稻、玉米、花生和棉花等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12年,力争粮食总产达280万吨。二是全面提高蔬菜生产水平。积极推进蔬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蔬菜生产无公害化,蔬菜绿色食品认证达50%以上,到2012年全市蔬菜规模化生产达50万亩,其中设施栽培达20万亩,蔬菜产量达230万吨。三是加快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着力建设以标准化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的生猪、牛羊、家禽生产基地。到2012年,实现肉类总产34万吨,规模养殖比重达65%以上。四是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加大甲鱼、螃蟹、泥鳅、小龙虾等水产品苗种繁育和改良力度,到2012年,建成以四方湖、沱湖等八大水域为重点的名特优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基地,水产品产量突破10万吨。五是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实施“一村一品”整体推进示范工程。力争到2012年建成20个养殖业专业示范村,20个蔬菜专业示范村,10个林果及其它专业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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