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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0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怀远县人民政府、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禹会区人民政府、蚌山区人民政府、淮上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蚌埠供电公司、蚌埠火车站等19家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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