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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通知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应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参照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执行。
  八、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工人;对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应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九、 施工单位应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做好记录,每月将本单位施工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情况报各级安全监督机构。
  十、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监理快报》的形式加盖公司印章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十一、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视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台帐,将危险性较大工程列为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重点进行监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通报。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或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合肥市重大隐患安全监理快报单
  附件2:《合肥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登记表》
  附件3:     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牌。
  附件4:合肥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月报汇总表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合肥市重大隐患安全监理快报单

  编号

               单位:

我公司监理的                     公司施工的                   工程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1、                             

                                

2、                             

                                

3、                             

                                

4、                                                             

                                

为确保安全,我单位已要求该工程暂停施工,但隐患至今一直未予消除,特向贵单位报告!    

总监:                年  月  日(监理单位章)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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