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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村[2008]7号)


各县、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建村明电[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作,已于3月中旬全面展开,并将于6月20日结束。现就如何贯彻省厅文件,确保我市雪灾倒塌的房屋重建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县区建设局要以乡镇为单位,对雪灾倒房户进行农民建房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帮助农民了解农房结构的基础知识。
  二、要对参与建设的农民工匠进行培训和考核,推行农民建房工匠制度。
  三、要指导乡镇建立健全灾民建房资料档案,对倒房重建的质量管理及质量验收及时进行记录。要明确对倒房重建工作的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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