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设系统防范强降水大风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建设、施工、公用事业企业等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省建设厅根据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系统防范强降水大风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办电[2008]33号)、(皖建安明电[2008]33号)文件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近几天,我市部分地区遭受暴雨大风袭击,受灾较为严重。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有可能再次袭击我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强降水大风天气的有关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天气情况和公用基础设施现状,确定防范重点,做好针对性部署。
二、加大强降水大风天气条件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大型公共建筑、游乐设施、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边坡防护、塔吊、模板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委,联系电话:0551-2692788;0551-2672242;3252113(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