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负责指导本网站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组织信息网站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五条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农机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防汛抗旱办、市地震办、内江水文局是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本网站的信息管理,确保有一台相对固定并能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其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本部门防灾减灾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和报送工作。各单位信息员要按照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的设置要求,将本部门审核后的有关防灾减灾信息及时发布到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上进行共享。各单位分管领导务必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所发布和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录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防灾、减灾、救灾动态;

  2.灾害预警信息;

  3.灾情信息;

  4.决策信息;

  5.历史资料、预案;

  6.面向公众提供的政策、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以及服务信息;

  7.其他相关信息。

  (二)各成员单位信息员确保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录一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及时更新内容,查看并下载信息;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跟踪监测,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做好计算机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同时,每半年要对信息发布情况、登录情况、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

  (三)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气象局的指导下做好防灾减灾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四)各成员单位一律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经营活动;非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开展新闻登载、电子出版、电子公告和广告发布等信息服务。

  (五)各成员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减灾信息网上散布、传播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种违法信息,不得进行干扰网络正常运行、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六)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员的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第六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