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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建村明电[2008]57号)


各市建委:
  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8]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目前,我省防汛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级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发挥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把防汛工作摆上紧要日程,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二、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有关负责人要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各级建设部门防汛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结合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千方百计消除隐患。
  三、切实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各级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进一步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建筑工地灾害防御和对现有房屋安全状况排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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