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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砼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砼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建建管[2008]72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砼企业61名砼搅拌运输车辆驾驶员因交通违规被交警部门记满12分,全市已发生砼搅拌运输车辆交通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砼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督促砼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合肥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切实保证我市砼搅拌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如何加强并配合做好今后我市砼行业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砼企业及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立即组织召开全市预拌砼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市政府和建委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砼生产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砼企业法人代表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快扭转并有效遏制目前我市砼搅拌运输车辆频繁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和死亡事故不断的被动局面,并把砼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作为砼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同时布置、考核,同步查处。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应切实抓好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的落实工作。
  2、市建委及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同步行动,组织开展对全市范围内砼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砼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和制度,是否把各项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是否把道路安全责任状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了每一位驾驶员的日常驾驶行为中,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自觉守法守规意识是否真正有了提高,检查各企业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严肃处理了各类违规、违反制度的行为。
  3、全市各砼企业应立即开展一次面向全体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专题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各企业应以今年以来发生在砼行业5起交通安全死亡事故为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严禁摆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教育活动期间,各企业还应组织驾驶员学习此前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中责任和处罚条款。所有砼运输车驾驶员都必须先培训,后持证上岗驾驶。市建委及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砼企业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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