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识图案应符合附图1的格式:
-- 检查井类型标识,在井盖中心位置,用中文或专门符号表示检查井类型,如:“雨”表示雨水检查井;“污”表示污水检查井;“水”表示供水检查井;“热”表示供热检查井;等等。
-- 合肥市标识,在井盖上方,由中文“合肥”及广玉兰花图案组成。
-- 井盖等级标识,在井盖上方,用大写字母表示检查井盖座的承载等级,“Z” 表示重型; “Q” 表示轻型。
-- 产权单位名称,在井盖下方,用中文表示产权单位名称。
第十四条 每套检查井盖座的井盖背面必须具有清晰、易辨识且永久性的下列标识:
-- 生产厂商的名称,用中文标明。
-- 产品批号。
第五章 防盗及消音减震装置
第十五条 检查井盖座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锁定装置,同时应保证专业检查人员检修时,检查井盖开启方便、灵活。
第十六条 井盖与支座的接触面应保证接触平稳,车辆经过时,不应有弹跳现象。井盖与支座之间宜设置橡胶垫片或采用其他减震消音措施,减小井盖震动,消除噪音。
第六章 安装施工
第十七条 轻型检查井盖座下应设置混凝土圈梁,圈梁高度应不小于200mm,圈梁的混凝土等级应不低于C40。
第十八条 重型检查井盖座设置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参照附图2施工,检查井盖的支座高度应不小于130mm,支座底边宽度不小于100mm。设置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参照附图3施工,检查井盖的支座高度应不小于100mm。
第十九条 砖砌井筒应用M10的水泥砂浆砌筑MU10砖,井壁的抹面、勾缝、坐浆、抹三角灰均用1:2防水砂浆,坐浆应饱满。
第二十条 井室内外墙应用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至井顶部,厚度为20mm。
第二十一条 井周自管顶以上500mm起至路床应采用石灰土分层回填,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回填宽度不小于500mm,井周回填与土路床回填相接处应做台阶或放坡处理。检查井的井周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重型检查井的井周压实度应不低于95%,石灰土回填不能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时,宜采用C15砼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