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中D是指支座孔口的最大内切圆直径。
第五条 各类管杆线及检查井宜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范围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机车道上设置管杆线及检查井。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应同沟同井设置。
第六条 检查井盖座的设置场合,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检查井盖座的设置场合
等级
| 设置场合
|
重型
| 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的道路、场地
|
轻型
|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
|
第三章 材质要求
第七条 检查井盖座材质应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节能环保、便于开启、美观轻便、坚固耐用。
第八条 推广使用高强度钢纤维混凝土等非金属类新型材质的检查井盖,禁止使用灰铸铁和现场自制的混凝土检查井盖座。
第四章 规格尺寸、外观及标识格式
第九条 井盖与支座装配结构尺寸应符合GB/T6414-1999的要求。其公差等级应不低于GB/T6414-1999中CT10的规定。
第十条 检查井盖与支座应保证互换性。除供电方形检查井盖规格为1200mm*1200mm外,其余检查井盖座应采用圆形,井座净开孔为700mm(球墨铸铁井盖规格尺寸统一为760mm,高强度钢纤维混凝土井盖规格尺寸统一为800mm)。
第十一条 井盖表面应有凸起的防滑花纹,凸起高度应不小于3mm。
第十二条 井盖表面色泽宜与所在道路统一和谐,并应保持一定的色牢度。
第十三条 每套检查井盖座的井盖上必须具有清晰、易辨识且永久性的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