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
(1)灭火作战组(火场指挥部)。组长(火场总指挥)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事故单位、供水、供电、煤气等单位负责人和马鞍山市公安消防灭火救援专家组人员组成。需要实施消防跨区域增援作战时,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现场需要向省公安消防总队全勤指挥部报告,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启动安徽省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员到场后,由总队指挥员担任火场总指挥。
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通报火灾情况及作战计划;贯彻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制定火灾现场的扑救方案;根据火灾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救方案,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制定救人和疏散物资方案;根据灭火应急需要,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输送;划定警戒区域;确定需要疏散人员的范围;拆除或者破拆毗邻建筑物,设置防火隔离带;根据灭火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同配合。
(2)人员疏散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由市公安局、县区政府、事故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火灾事故单位及周边区域内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进行安全有序疏散。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现场伤员的医疗救护,及时通报伤员情况,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完成现场紧急救护任务。
(4)现场保卫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由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和作战区域正常秩序,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指令设置警戒区域,根据现场需要实施紧急管制措施。
(5)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担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中石化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港华燃气公司、首创水务公司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技术分析,提供火场技术指导意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性灭火救援方案,为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商务局负责人担任,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队、首创水务公司、中石化马鞍山分公司、移动马鞍山分公司、联通马鞍山分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调集、运送应急灭火救援人员、物资、装备;根据火灾现场需要,加压送水或组织排水;实施环境监测;确保物资和参战人员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应;对灭火救援现场的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为灭火救援现场提供应急通信及设备支持,确保现场通信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