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9]26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马鞍山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故分级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2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2.3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4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5 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 应急响应
3.1 先期处置
3.2 分级响应
3.3 应急响应结束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4.2 调查与评估
5 信息报告与发布
5.1 信息报告
5.2 信息发布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6.2 培训
6.3 演练
7 附则
7.1 责任追究
7.2 预案解释与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市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合理调度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7号)、《安徽省消防部队119接处警规则》、《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