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天气
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连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持续大幅度降温,部分市、县供电中断,交通运输受阻,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为妥善应对强降温天气,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快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抓紧确定列入市、县调价备案商品的具体品种(规格)及调价备案的批发、零售企业,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局(价格综合处)。对未列入调价备案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持市场正常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要畅通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降低救灾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解决强降温天气后物价上涨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春节前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灾后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