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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8)检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应急体系是否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执行情况。
  (9)对于管道附属构筑物(井盖等)损坏是否及时更换。
  (10)对排水管道进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4、景区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园区、景区安全工作。要求在灾害性天气或恶劣气象条件下,采取闭园(区)或局部地段禁行的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灾害天气过后,组织力量及时检查险要地段,确认无隐患后才继续开放。
  (2)是否制订和落实节假日游人密集时的应对预案。对重点园区、风景名胜区要有控制游人量的措施,严禁超环境容量接待游人;对园区、景区的瓶颈地段和关键部位,如桥、水岸、峭壁、狭窄通道等处树立警示牌,平时加强各项安全检查,游人高峰时加强力量组织疏导和调控。
  (3)是否建立园区、景区内的空中索道、缆车和各类游乐器械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定期检测公园内的游乐场所设施(包括水上、地面、空中),设立乘坐须知警示牌,防止因游人本身问题造成人身事故。
  (4)涉及地质灾害隐患(或易发)的市、县、地区,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和预防措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2008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各市要及时部署,全面落实。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和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各市、各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并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我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各市要对本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建设厅将对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检查,彻底消除建设系统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请各市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年度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我厅城建处和建管处。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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