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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新型墙材企业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2、试验技术队伍。根据企业规模和检测要求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专长,较熟练地从事实验、科研以及科学管理并热爱实验室工作的、相对稳定的队伍。按比例设置操作、技术、管理等职务职位。专职质检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取得检验人员上岗证,注重道德规范和法律修养。

  3、管理规章制度。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试验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安全、卫生、档案等制度齐全有效。

  4、实验室环境。应确保采光、通风、噪声、温度湿度、供电供水、安全、环保等不会使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确保内务秩序良好。

  5、检验记录。每个检验岗位都有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台帐、检验报告如实正确填写、完整清晰、信息量充分,并按期装订成册,专门保管;各类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立分类台帐;成品检验记录和报告要永久保存。

  第六条 新型墙材企业申请实验室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

  1、备案书面申请报告;2、备案申请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职责结构图;5、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附: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试验方法等技术资料封面(复印件);6、检验人员上岗证复印件;7、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试验操作规程.

  第七条 实验室备案程序

  1、企业向合肥市墙改办技术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第六条所列资料;各县企业应先向当地墙改办提出申请,并经当地墙改办初审合格后上报合肥市墙改办;

  2、合肥市墙改办技术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三个工作日内告之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书面通知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合格的,上报分管领导;

  3、合肥市墙改办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查验,并当场出具查验意见。现场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验收合格的,报合肥市墙改办主管领导审查。

  整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在整改期限内验收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整改验收的,均不再进行实验室备案工作。企业如有需要,应在半年后重新按规定程序申报实验室备案。

  整改时,可根据企业要求,市墙改办帮助联系质检机构进行帮扶。

  4、合肥市墙改办领导对企业申报申请签署审查意见。批准备案的,由合肥市墙改办统一发布“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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