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发〔2008〕9号),切实增强节油节电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各县(区)和重点用油用电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摸清能源消费状况和用油用电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尽快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节油节电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办法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办。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节油节电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8〕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有序供给,节约使用,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油节电与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政策相结合,与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和“十大产业链”配套延伸相结合,与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相结合,与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突出节油节电重要地位,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油节电工作
  当前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车辆船舶、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空调、冰箱、办公、照明等潜力大、见效快的设备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技术,努力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一)车辆船舶节油。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对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到2013年底前,力争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国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