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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湖南省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湖南省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经投资[2008]15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湖南省参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抓紧做好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区域交流合作活动,确保取得经贸合作实效。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
湖南省参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由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区)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珠洽会”)将于6月上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为切实组织好我省参会工作,特制定第五届“珠洽会”湖南省参会工作方案。

  一、主题与任务

  (一)会议主题

  合作发展,共创未来。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珠洽会”平台,以投资合作、经济贸易洽谈为主,以产品展示为辅,突出企业主体,大力展示湖南发展环境,加强对接洽谈交流,积极推介优势产品,广泛吸引内资外资,建立广泛经贸合作关系,努力取得经贸合作实效。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9日-13日,会期五天。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一)第五届“珠洽会”湖南省经贸代表团

  团 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

  副团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光明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熊方平

  省经委副主任卓群

  省经协办主任毛七星

  成员单位:

  省经委

  省发改委

  省经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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