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原北票矿务局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1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原北票矿务局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朝阳市原北票矿务局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资源枯竭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矿山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问题的指示精神,结合北票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难题、促和谐”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1、责任落实原则。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的基础上,将发放工作的全部任务逐一分解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北票市政府,并实行层级负责制,切实保证整体推进。
2、坚持标准原则。认真执行辽政办明电[2008]178号文件精神,对发放范围及标准实行严格界定。
3、先易后难原则。科学安排发放程序,实施分布操作,避免矛盾集中。
4、确保稳定原则。制定发放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排查各种相关矛盾,坚决做到不漏控、不失控,确保发放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制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并就相关问题请示省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作准备阶段。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北矿社保中心对1-10级老工伤人员进行逐一查档,对其负伤时间及伤残等级进行审核认定;对部分有原企业鉴定结论但尚未对应伤残等级的伤残人员组织伤残等级对应,并与现有数据库信息作进一步比对;市财政局组织发放资金需求测算,积极争取发放资金尽快到位;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北矿社保中心进行待遇审核、待遇做账及统计汇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发放工作,并通过以会代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培训。
3、实施发放阶段。在发放政策确定,发放资金到位后,确保2009年1月12日开始组织实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