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加强审计监督。继续推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委及委属单位的财务审计。
(二十八)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中和离任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八、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
(二十九)认真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处处长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分工方案》。按照省《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分工方案》实施意见(豫发改党组[2008]73号),将我委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和25项配合任务进行了分解。承担牵头任务的处室要细化工作目标,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承担配合任务的处室要主动与牵头单位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好配合任务。
(三十一)抓好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委党组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和省直机关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认真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将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委直属及代管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十二)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责任制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将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甚至放任自流,发生以权谋私、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