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省挂牌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87号)
西昌、会理、德昌、宁南、越西、甘洛、盐源六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省政府已将我州西昌富万利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入2009年度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目标,要求在2009年内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州委、州政府已将此项目标任务列入我州2009年“八大民生”工程。现将2009年度省挂牌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分解下达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一、六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二、州环保局、州经委、州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确保限期治理任务“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州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州经委负责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州监察局负责对有关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保工作上的行政行为进行监查。
三、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污染治理方案,正排工期、倒排工序,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治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企业污染治理方案、进度安排及每月工作进展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州环保局污控科。
四、省环保局、省经委将对越西索玛锌品厂的限期治理验收,州环保局、州经委将对富万利等其余九家企业的限期治理验收。对未经批准且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县市,将按照《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
二十一条规定,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对未经批准且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