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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09〕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8号)要求,为搭建高效便捷、服务优良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公平台,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阿坝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8号)要求,为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努力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通过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二、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行政审批标准化

  1.行政审批项目标准。按照省统一确定的原则、分类、标准和名称,再次清理州、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确定纳入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公布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省、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或标准统一。

  2.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公示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

  3.行政审批流程标准。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编制行政审批项目标准流程。各级分项目确定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标准办理时限。州、县部门受理并转报上一级部门审批的项目,由终审部门编制统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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