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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粮法〔2009〕21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办政〔2009〕48号)、《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情况的通知》(国粮办政〔2009〕57号)和《关于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粮办政〔2009〕64号)精神,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2009年上海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上海市粮食局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海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按照“上海要率先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要求,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效率,实现依法管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继续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坚持科学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2、积极推进上海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要按照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划和推进各项普法工作。
  3、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学习宣传宪法力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人员特别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要重视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粮食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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