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粮法〔2009〕21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9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办政〔2009〕48号)、《
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情况的通知》(国粮办政〔2009〕57号)和《
关于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粮办政〔2009〕64号)精神,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2009年上海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上海市粮食局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海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按照“上海要率先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要求,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效率,实现依法管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继续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坚持科学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2、积极推进上海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要按照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划和推进各项普法工作。
3、认真学习宣传
宪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学习宣传
宪法力度,牢固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人员特别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务员的
宪法意识;要重视学习宣传《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食品安全法》、《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粮食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