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内容
(一)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项重要任务检查内容:对应的各相关责任部门对完成各项任务采取的措施、方法、步骤和成效等情况。
(二)我市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0亿元任务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检查的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主抓项目建设的落实;是否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是否明确各项工作具体任务的负责人。
2、工作措施情况: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是否及时制定落实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0亿元任务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是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各部门、单位,是否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限和责任人;是否采取超常规的方式、举措、力度,组织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实。
3、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财政部门是否制定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的办法;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
4、项目审批落实情况: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是否建立联合审批制度,研究加快审批的可行措施和办法;发改、国土、环保、规划、林业、水利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是否主动指导项目业主申报有关审批材料,是否及时有效办理相关手续。
5、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是否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
6、督查机制建立情况: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是否组建督查机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并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7、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是否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力量限时给予解决。
8、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和现象;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组织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督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