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10万株树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

  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立交绿地上增种胸径15cm以上大树0.5万株,形成大绿量的景观节点。

  七、经费概算及筹措办法

  项目概算经费共计14887.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约6485.4万元,其它途径筹集资金8402.4万元。

  经费概算按照一般大树1000元/株,胸径15cm以上大树1500元/株,种植养护经费约按27.2%计算;中规格乔木80元/株、小规格乔木6元/株,种植养护经费按50%计算。具体如下:

  (一)市财政专项拨款资金(共6485.4万元)

  1.东盟商务区种植胸径15cm以上大树0.6万株,概算经费为1146万元。

  2.市区道路种植大树2.2万株,概算经费为2799万元。

  3.公共绿地种植大树0.7万株,概算经费为890万元。

  4.内河整治绿化项目种植大树1万株,概算经费为1272万元。

  5.自筹资金类项目种植189.2万株,种植补贴按2元/株计算,共378.4万元。

  6.百里环城森林生态圈项目为续建项目,经费已在上年安排,不列入本次概算。

  (二)自筹资金(共8402.4万元)

  1.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种植189.2万株,概算经费为7448.4万元。其中:大树4.5万株,概算经费为5724万元;种植中小规格乔木184.2万株,概算经费为1724.4万元。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筹。

  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种植胸径15cm 以上大树0.5万株,概算经费为954万元,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自筹。

  (三)城建项目只统计种植数量,不统计实施经费。

  八、实施步骤

  (一)根据总体实施方案,2009年4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相关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2009年4月上旬,各责任单位启动工程建设。2009年4月30日前,除城建项目外,具备条件的大部分项目完成种植任务。

  (三)2009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10万株树木种植任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九、工程实施办法

  (一)市财政筹资类项目

  1.市园林局负责各项目工作方案、绿化设计图的审查工作。

  2.市园林局负责牵头召集政府采购小组或询价定价小组开展特定苗木及特大规格苗木的采购、常规苗木单价及配套种植费的询价定价工作,政府采购小组或询价定价小组由市重点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

  3.市财政筹资类项目由市园林局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种植施工,工程预结算由市财政局按询价定价清单进行审定,工程种植数量核定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由专业监理公司负责。

  4.工程竣工后,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进行验收,并指导开展工程质保期养护工作及竣工交付工作。

  (二)城建责任类项目

  1.各项目业主按市政工程建设程序报批报建报验。

  2.各项目业主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报市园林局备案。

  3.工程竣工后,各项目业主将绿化工程验收总结材料报市园林局备案。

  (三)自筹资金类项目

  1.各责任单位根据项目性质及资金来源情况,负责工程设计审查工作。市区内种植大树由市园林局负责监督指导;近郊种植绿化由市林业局负责监督指导。

  2.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及经费管理办法,市区内种植大树工程报市园林局备案;近郊种植绿化工程报市林业局备案。

  3.各责任单位可参照市财政投资类项目特定苗木及特大规格苗木采购办法、常规苗木单价及配套种植费的询价定价标准开展工作。

  4.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区内种植20万株大树工程的核查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近郊种植190万株大树工程的核查工作,督促工程实施进度、核实种植数量、检查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由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分别组织进行验收。

  十、项目推进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责任单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在三月“植树月”期间,组织开展首府大规模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掀起植树绿化热潮。

  (三)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各责任单位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植树任务列入各责任单位200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四)资金保障。将“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10万株树木工程”列为年度城建投资项目,明确资金来源,保障资金筹措足额到位。

  (五)宣传发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全方位、持续性的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广泛动员全体市民共建绿色家园。

  附件:
  2009年建设生态南宁年内种植210万株树木工程一览表

序号责任单位种植任务数量(万株)实施经费(万元)
自筹财政专项城建项目经费合计
合计大树中规格小规格
1青秀区政府27.11.6 25.52264.754.2 2318.9
2兴宁区政府32.60.6 321051.265.2 1116.4
3江南区政府33.10.6 32.51055.766.2 1121.9
4西乡塘区政府19.10.6 18.5929.738.2 967.9
5良庆区政府48.30.3 48813.696.6 910.2
6邕宁区政府23.70.2 23.5465.947.4 513.3
7高新区管委会1.60.2 1.42673.2 270.2
8经开区管委会1.60.20.41311.43.2 314.6
9相思湖管委会1.60.20.21.2289.23.2 292.4
10市林业局5.8  5.8 不统计经费 不统计经费
11广西交通投资集团0.50.5  9541 955
13市园林局4.54.5   6107 6107
15城建项目各业主10.510.5    不统计经费不统计经费
17数量和经费合计210200.6189.48402.46485.4不统计经费14887.8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