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三环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6〕652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申请世行贷款三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榕发改金融[2006]22号)悉。福州市三环路二期工程,业经我委于2006年6月15至16日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初步设计情况的汇报和设计复核单位的复核意见,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福州市三环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福州市三环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精神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修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就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与技术标准
工程路线全长11.6千米,扣除包含在湾边立交的729.61米,实际路线长度10.87千米。全线设大中小桥梁9座,互通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4座。
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道路标准宽度79米(局部50米),主路计算行车速度80千米/小时,辅路计算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
二、线路走向
工程起于湾边互通立交,经湾边村、阳岐村、木排江、吴山村、帝封江、敖山村、杜园农民新村,与福厦路相交,跨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止于魁岐大桥南桥头。
三、道路交叉
同意本工程沿线在盖山路、环岛路、规划路、福厦路交叉口处设置分离式立交,螺洲大道、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设互通立交。
为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在下阶段设计中应适当增加平面交叉的右转车道数和直行左转停车区车道数。
四、道路标准横断面
同意道路横断面方案为:4.5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7.25米(辅道机动车道)+7米(侧分隔带)+15.5米(快速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 15.5米(快速机动车道)+7米(侧分隔带)+7.25米(辅道机动车道)+3.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其中快速机动车道为双向8车道设计,其中4车道宽度采用3.5米,4车道宽度采用3.7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