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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坚持评审从严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评审质量,严格按申报、初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定、公示、表彰授匾等既定程序操作,使评选出来的“双信单位” 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三)坚持消费者认可的原则。评选活动加大消费者参与力度,提高群众参评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评选机制,以增强双信企业单位的信誉度。

  四、“双信”创建活动的参选对象和基本要求

  本次“双信”活动参选对象,为汕头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在商业、服务业中发动,同时鼓励其他行业积极参与。参选单位的基本要求是依法经营、信誉优良、管理严格、效益良好、竞争力强、消费者满意度较高并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合法经营单位。

  五、阶段划分和时间安排

  (一)发动和报名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两局的行政渠道、行业协会印发《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并在新闻媒体发布,大力宣传“双信”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公布“双信”创建活动的方案、创建条件、报名办法、验收方法和要求等。同时接受参与单位的报名和有关协会的推荐。

  各单位对照《汕头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评审细则》的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将本单位执行价格、计量政策法规以及实施价格、计量管理方面的具体情况和承诺写出书面报告,按要求填写《汕头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申报、评审表》,并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参与。市直和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参与单位,可直接到市“双信”活动办公室领取《汕头市“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申报、评审表》和报名,报名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送市“双信”活动办公室;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的参与单位应到当地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表格和报名,并由当地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初审后再统一报送市“双信”活动办公室(地址:汕头市财政大楼609室市物价局检查所,联系电话:88486687),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七楼,联系电话:88547157)。

  (二)验收和公示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自荐和推荐的情况,由市“双信”活动办公室认真对照有关条件进行筛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验收,写出初审意见,并将初选单位名单提交“双信”活动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单位名单确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评议和监督。“双信”活动办公室在收集各方面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并邀请相关协会以及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评议、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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