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价〔2008〕167号)
各区、县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8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现将《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6-2007年度“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的经济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创建活动。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价〔2002〕90号),广东省物价局、省价格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通知》(粤价〔2006〕27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量函〔2008〕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6-2007年度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 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双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通过开展“双信”创建活动,进一步普及价格、计量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者价格、计量行为,指导、促进经营者建立科学的价格、计量运行机制,实施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实施
“双信”活动工作由“双信”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双信”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于市物价局检查所。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只要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均可自愿提出申请,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程序科学合理,整个评选活动不干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