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第二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28号)
湖滨区、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第二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三门峡市第二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三门峡市市区(包括陕县)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省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重点区域之一,省国土资源厅将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对该区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为扎实做好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对湖滨区、陕县、开发区辖区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清理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未经批准用地擅自开工建设、“以租代征”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活动成果,合理保护和利用耕地,彻底清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检查方式、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进行土地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陕县、湖滨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地自查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工作以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开发情况为依据,对卫星图片反映的情况以及最新的土地开发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逐一登记造册、说明情况,做到宗宗不漏、件件清楚。
(二)检查内容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所涉及的下列情况:
1.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依法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