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青政办〔2009〕53号)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青海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储蓄银行:
2008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