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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09〕1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为保障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用地位于新世纪大道以北、上海路以东,用地面积300.1亩。征地范围涉及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委会牛角塘东村民小组、驿马村委会第一、三、四、五、六、七村民小组的土地。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地类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等工作,调处好土地权属纠纷。
  (二)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三)组织开展青苗、地上建(构)物、附着物及坟墓等清点、登记、复核工作,支付补偿费用并及时清理、迁移。
  (四)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蔚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刘宏武  副市长
  张 玲  副市长
  副组长:
  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  市教育局局长
  李海文  海城区常务副区长
  罗星烈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杨立志  市规划局局长
  张海涛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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