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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09〕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2008年初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书要求,州政府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考核,决定对项目责任先进单位、负责单位及参与单位给予表彰。
  县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西昌市、宁南县、冕宁县、布拖县、雷波县。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单位:德昌县、美姑县、金阳县、盐源县、喜德县、会东县、会理县、木里县。州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负责单位:州国资委、州交通局、州规划和建设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参与单位: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公安局、州国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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