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便利运输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区为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便委会)副主席单位。为履行《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以下简称《便运协定》)的义务,加快推动中国友谊关-越南友谊口岸及昆明-百色-南宁-友谊关-友谊-凉山-河内线路的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便委会的工作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便利运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梁 毅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顾 航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韦宁贤 自治区交警总队总队长
高福源 南宁海关副关长
张祖昌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便委会的工作部署,指导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便委会的要求开展各项便利运输工作,推进我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有关国家便利运输的合作与交流,协调解决我区在执行《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国际道路便利运输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主任由梁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在《便运协定》国家行动计划的总体框架下,制订和实施中国友谊关-越南友谊口岸及相关路线便利运输工作计划,开展我区与周边国家双边运输合作的政策研究,履行《便运协定》中涉及我区国际道路运输的工作职责。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下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