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和完善综治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工作;班子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各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作用,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市综治委明确的有关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下达综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建立“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综治考评体系。依据国家《
公务员法》、中组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今年,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综治督查巡视制度,对各单位“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视督查、实行明查暗访。为使我局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将出台《南昌市卫生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规则》。
(三)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综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强化对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绩效考核,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直接挂钩。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讲评制度。要进一步加大综治专项经费的保障力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单位,严肃认真查明原因,查清责任,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六、切实改进和加强工作措施,举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局属各单位一是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单位内部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下大力气排查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开展重点整治,着力改变单位内部治安面貌,提升职工的安全感。二是进一步提高职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对单位开展平安创建和综治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系统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专业培训和以会带训形式,加大对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参与率和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