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事局关于实施“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通知
(洪人字[2008]119号)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着力打造一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的要求,现将实施“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自2008年至2012年,分三个层次选拔培养1250名左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
第一层次:50名左右在国内或省内居行业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层次:200名左右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优秀专业技术骨干。
二、培养方式
“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采取国内外学习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研修、创办示范基地、科技项目合作、新产品研发、出版学术著作等方式进行。
三、资金保障
“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采取用人单位投入为主,财政资助为辅的方式加以保障。五年周期内,第一、二层次人选由市财政投入1500万元重点资助培养,资助标准为第一层次人选每人10万元、第二层次人选每人5万元。资助经费采取“个人总额控制、单位年度核销”的方式拨付给用人单位,第一、二层次人选年度培养计划执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销。
四、管理办法
1、“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由市人事局负责,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培养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第一、二层次人选年度培养计划的审定,定期对第一、二层次人选年度培养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3、市人事局对第一、二层次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培养目标、进度及成效适时对人选进行调整。
五、人员选拔
1、选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