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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六、严格集中定点收治制度

  严格实行甲型H1N1流感病例集中定点收治制度,所有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都必须集中于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救治。根据我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规定,现阶段,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分院)是我省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集中定点收治场所。为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各地要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的通知》(苏卫医[2009]21号)的要求,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强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分院)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完成建设任务,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根据疫情响应级别,根据工作预案的要求,有序开放其他定点收治场所。各定点收治医院的条件必须符合我厅规定的要求。

  七、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各项规定,落实好院感控制的各项措施,确保医务人员零感染、疫情医院内零传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大环节,根据自身的防控工作功能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院内感染管理万无一失。

  八、严格应急准备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尤其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呼吸科门诊等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努力提升流感防治综合能力。重点加强医务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相关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储备工作,做到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争取做到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现及时,控制措施有力,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九、严格应急值守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医政部门要实行全天候的值班值守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各级医政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亲自值班,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要落实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能力的在职人员承担值班工作。要保持值班通讯设施运转良好,保持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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