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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2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前一阶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救治方案,组织开展培训,落实各项措施,为防控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甲型H1N1流感仍在全球蔓延,日本已经出现传染源不明的本土病例,我国也出现了多例输入性病例,病毒毒力演变存在着不确定性,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医疗机构的防控责任明显加大。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有效应对我省可能出现的输入性疫情,扎实做好打“持久战”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落实工作责任再次通知如下:

  一、严格首诊负责制

  坚持谁首诊,谁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过程中,对发热病例,特别是有流感样症状的发热或不伴发热病例,都要认真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即7天内有无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接触史,有无去过有疫情的国家或地区等),详细登记病例的基本信息,严格按我厅规定的工作流程,不放过一个可疑对象,不遗漏任何蛛丝马迹,把好发现第一关,尽早发现病例,有针对性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发现输入性病例,随着疫情的进展,及时调整监控对象和范围。

  二、严格预检分诊制度

  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根据卫生部《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开设感染性疾病科;已经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但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院,必须立即规范开设发热门诊。有条件的二级以下综合医院要规范开设发热门诊,没有条件开设发热门诊的其他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病人分诊点。从现在起,所有门急诊就诊者都必须经过预检分诊程序。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在门急诊显著位置放置预检分诊流程图并有专(兼)职人员引导其到预检分诊台或分诊点。有条件的医院可以通过广播等形式对就诊者进行引导。要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首先要询问就诊者有何症状和流行病学史、测量体温,对可疑对象立即发放口罩,立即派人陪同引导至发热门诊或独立诊室进行处置。

  三、严格发热门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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