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杨村路段“4·24”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81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4月24日18时1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MA3979的中型货车装载硫铁粉从南丹往金城江方向行驶,经大山塘下坡行至国道210线2721KM+500M处金城江区河池镇大杨村路段,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桂MA2927中型客车,导致两车又同时与一辆车牌号为桂MB0312由金城江驶往南丹方向的中巴客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切实做好事故各项善后处置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杨村路段“4·24”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周昌健 市安监局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戈 金城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成 员:
蒙有评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李浩展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市运管处主任
岑仕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言经武 市总工会副主席
苏建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忠益 市运管处副主任
林利翔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韦建国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滢滢 河池公路局总工程师
郑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
王 敏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唐运贵 河池运达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覃 黎 市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
覃文渊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河池分公司副总经理
方毅华 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河池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善后处理组三个工作组。
一、事故调查组
组 长: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周昌健 市安监局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蒙有评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