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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杨村路段“4·24”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杨村路段“4·24”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81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4月24日18时1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MA3979的中型货车装载硫铁粉从南丹往金城江方向行驶,经大山塘下坡行至国道210线2721KM+500M处金城江区河池镇大杨村路段,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桂MA2927中型客车,导致两车又同时与一辆车牌号为桂MB0312由金城江驶往南丹方向的中巴客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切实做好事故各项善后处置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道210线金城江区大杨村路段“4·24”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周昌健 市安监局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戈 金城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成 员:
  蒙有评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李浩展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市运管处主任

  岑仕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言经武 市总工会副主席

  苏建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忠益 市运管处副主任

  林利翔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韦建国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滢滢 河池公路局总工程师

  郑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

  王 敏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唐运贵 河池运达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覃 黎 市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

  覃文渊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河池分公司副总经理

  方毅华 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河池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善后处理组三个工作组。

  一、事故调查组

  组 长: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周昌健 市安监局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蒙有评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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